法律问答

男方经常威胁我,以杀为由可怕我不赶回家,这样算得上家暴

家暴
2022-11-05 14:1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家暴方遇到家暴的,可以向妇联或妇女公益组织等有关部门求助,或者拨打“110”报警,要求公安机关给予施暴方治安管理处罚,如警告、罚款、拘留。对于已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被家暴方可以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 遭遇家暴可以书面方式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保护令。如果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并由法院记入笔录。法律依据:遭遇家暴可以书面方式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保护令。
    如果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并由法院记入笔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十四条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第二十五条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 家暴可以通过向有关部门反映或者报警或者起诉解决。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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