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没有经过我本人同意,发朋友圈损坏我的名声,这种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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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朋友圈损坏名誉构成侵权。民事主体依法享有
名誉权,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对他人的名誉、声誉及社会评价造成不良影响。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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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损害名誉是违法的。如果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可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则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还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
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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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朋友圈发布消息损坏他人名誉的行为是构成侵权的,该行为涉嫌侵犯了受害人的名誉权。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
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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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