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个人承包的快递驿站上班,老板让我们承担罚款,之前没有合同也没有明确说过罚款我们承担的话,我应该承担吗

行政处罚
2022-11-05 15:1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员工承担赔偿等责任;如果公司具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报酬等行为的,需要承担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甚至加付赔偿金等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合同中可以约定罚款。在司法实践中,合同中的罚款一般被认定为惩罚性违约金。罚款不仅属于行政领域上的概念,民事纠纷中,合同双方当事人关于罚款的约定可以看作是违约责任的约定。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 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对做错事的员工可以进行罚款,所以用人单位不能对依据劳动合同法对员工进行罚款。不过如果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员工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赔偿。但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工资部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