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没有结婚证户口在男方家怎么千回来

2022-11-05 15:30: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有结婚证如果是指有结婚证,但是被对方扣留或者丢失的,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然后到法院起诉;没有结婚证的,男女双方已符合婚姻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婚姻登记,未补办婚姻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处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 领结婚证,一方户口在外地的,可以到本地当事人这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如果双方户口都在外地,则需要回到任意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领结婚证,一方户口在外地的,可以到本地当事人这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如果双方户口都在外地,则需要回到任意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没有领取结婚证共同生活的男女,对同居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按一般共有,即按份共有分割。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不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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