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保全房产怎么执行

房屋产权
2022-11-05 15:3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不可以保全被执行的房产。房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房屋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保全应当在诉讼过程中提出。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 民法典中债权人保全房产的执行需要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通知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逾期仍未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对其采取冻结、划拨等查控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 保全房产可以申请执行。债权人应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通知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逾期仍未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对其采取冻结、划拨等查控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
    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