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时丈夫婚前财产应属于谁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1-05 15:52: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归一方直接所有。因此在离婚时,男女双方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方的婚前财产是不参与财产分割的。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离婚后婚前财产的归属是:没有特别约定的归财产原所有权人。根据法律规定,财产分割的只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是不用进行分割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前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缔结前,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具体包括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一方在婚前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在结婚登记前通过遗嘱或者赠与合同获得的只归一方的财产。对于婚前财产,法律规定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夫妻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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