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书里可以注明对方放弃扶养权与探视权吗?这样的话具有法律效力吗

子女抚养
2022-11-05 16:01: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协议放弃探视权不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依法享有探视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限制和剥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离婚协议放弃探视权原则上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我国法律明确固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且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依法享有探视权,也是法定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限制和剥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离婚协议书载明的,关于放弃探视孩子相关的内容,应当认定为无效的。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一方是具有探视孩子的权力的,不可以随意剥夺其权利。如果其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中止探望,但是不能剥夺其探望的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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