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一年单位不给交保险,我不想辞职,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社会保险
2022-11-05 16:56: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是私企员工,老板不给交养老保险,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进行补缴。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   首先,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劳动合同、员工签到表、工作服、工作证、工资支付凭条、同事证言等都可证明;
      其次,在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成立有工会的,可以申请工会出面协调,没有工会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劳动监察,请政府部门协调;
      再次,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工作快4年公司突然要辞退我,若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辞退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不履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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