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新办烟草证需要什么条件

2022-11-05 17:0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若向办理烟草证的,则其应当满足的办理条件为: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等。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所规定的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在实施前应当公布。

    第十五条
    制订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时,应当根据辖区内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在举行听证后确定零售点的合理布局。

    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经营资金要求和经营场所条件,由县级以上烟草专卖局制定,并报上一级烟草专卖局备案。
  • 烟草证的办理需要有相关的工商营业执照与固定场所。申请烟草许可证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3.固定经营场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一寸免冠照片1张;
    5.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二条
    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其分立、合并、撤销,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准登记。
  • 申请烟草许可证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3.固定经营场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一寸免冠照片1张;
    5.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二条
    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其分立、合并、撤销,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准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