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收到律师函,上面只有印章,没有签名,还是复印件?有效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1-05 17:4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律师函一般而言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属于非官方文件。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九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 律师函一般是以邮寄的方式送达,可以取得回执,在将来能够作为证明律师函送达的凭证。除了邮寄,还可以直接送达,或用邮件、传真的方式传送律师函。发送律师函后,可以及时和对方沟通,确保律师函已送达。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律师函真假辨认的方式有:最后的签名要有律师事务的盖章,可以通过查询律师函中发送方的联系方式进行核实。律师函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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