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现在再婚了我老婆带着一个女儿,我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想把他们户口弄到我户口上,小孩跟我姓,怕以后上学了,都是跟别人姓,需要什么材料 料,

2022-11-05 18:1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户口办理的流程如下:
    (一)新生儿户口应在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
    (二)办理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3、计划生育证计划生育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计划生育服务证书
    4、申报一个月以上,提交儿童未在外市县入户的证明书。
    (三)处理方法:
    1、首先,出生证明书必须向居民委员会发出新生儿入户通知书。其次,带父母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明、户籍通知书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最后到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
  • "办理户口的时候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子女的出生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房产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属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6、单位出具的集体户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7、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失业证、待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8、收养证或解除收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9、申请人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 你好,对于孩子上户口办理流程的问题,
    1、派出所受理申请人申报材料后,要认真检查核对并进行走访调查,出具调查报告,做出审核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区、县(市)局。
    2、区、县(市)局在1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核查,作出审核意见,并上报市公安局户政处。
    3、市公安局户政处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并将户口材料逐级返回区、县(市)局和派出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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