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孩子户口落在男方那边,如果想迁户怎么办?

2022-11-05 18:4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婚生的孩子可以迁户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非婚生子女具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其迁移户口需要携带孩子亲生父母双方的同意书、准迁证、户口簿、孩子的出生证等材料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的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已落户非婚生子女户口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迁移:
    1、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向迁入地提交户口迁入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户口可以迁出去也可以不迁。迁出去的话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带好申请材料。材料是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然后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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