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手里有欠条,这张欠条已借款24年了,借款的人当年一分没还钱就偷偷跑掉了,至今不知道下落,这种情况还能把钱要回来吗?

债务追讨
2022-11-05 19:0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债五年都不还的可以先进行催告,催告后仍不偿还的可以申请调解或诉讼;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欠款能否要回要看欠款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会失去胜诉权,一般是不能要回的,债务人自愿偿还的可以要回。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借条到期,借款人不还钱的,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被借人死亡的,即债权人死亡,则其债权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的时候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 个人欠款且有欠条,债权人可以与对方协商来追债;如果协商后对方拒不还款的,债权人就可以去法院起诉。欠条是证明欠款事实的最好的证据,如果欠条不完整的,则可以固定人证等其他证据。
    为了避免欠款人转移财产,还可以在立案后尽快申请财产保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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