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民间借款,借款人手写借条,被借款人不认可借款人找的担保人,于是被借款人找的朋友在担保人处签字,现在借款人失联没有偿还能力,请问现在借条担保人处签字的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抵押担保
2022-11-05 20:2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朋友借款当事人在借条上签了名的,不会被认定为保证人,当事人为他人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应当签订相应的保证合同,或者在借条上说明当事人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借款人不还钱时担保人需要按照其所承担的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来担责。在担保人向贷款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借款人追责,但不能损害贷款人的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民间借贷中,借款人不还钱的,担保人需要按照其所承担的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来担责。在担保人向贷款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借款人追责,但不能损害贷款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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