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了7天班,我想休假一天,领导不批非强制要求我上班。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05 20: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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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给员工安排带薪休假,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但应当按未休假天数支付不低于日工资收入的300%的年休假工资报酬;职工本人未同意的,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等方法维权。
法律依据: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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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领导不批年休假,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安排年休假或者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七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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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劳动者的带薪休假权利的办法:由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安排带薪休假;如果单位拒绝劳动者的休假请求的,则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申请仲裁等方式来保证其休假权利。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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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