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昨天买的食品,今天刚好过期,拆开的时候发现的变质的,请问可以要求赔偿吗

消费者维权
2022-11-05 21:0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小卖部买到过期食品的,可以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并还可以主张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赔偿金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计算,不足一千的,赔偿金为一千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经营者财产不足以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 根据法律规定,产品损害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情形时,处于质量保修期内还是保修期外,经营者均应依法承担责任。因此产品过了三包期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索赔。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 食品赔偿的标准是这样的: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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