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前男方欠的债务女方要还吗

婚姻债务
2022-11-05 21:0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前男方欠的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则由男方个人偿还,女方不要还;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则由夫妻以其共同财产偿还,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还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前男方欠的债务,女方是否要还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离婚前男方欠的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后,女方对该债务也是需要承担偿还责任的;如果该债务认定为男方的个人债务,则女方不需要偿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前男方欠的债务如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女方是需要还的。根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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