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当得利不返还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2-11-05 21:3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当得利应当要求得利者返还原物,如拒不返还可提起民事诉讼。不当得利指没有合乎法律的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当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不当得利是指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不当得利不返还法律后果:得利人要承担受损失人因为自己取得不当利益的给其造成的损失,并且应当返还取得的利益,如果不当得利人拒不返还的,可构成侵占罪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 返还不当得利包括利息,不当得利人应当返还不当得利的原物及由原物产生的孳息,但是若不当得利人属于善意得利人,其不知道所得利益没有法律依据且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用承担返还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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