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精神病人砍伤人,十年以后能要赔偿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1-05 21:4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精神病杀人在一般情况下是要赔钱的,依法应由其监护人赔偿受害人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经济损失。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可以通过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精神病人杀人的,受害人家属可以要求其监护人进行民事赔偿,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精神病杀人要赔钱。其监护人赔偿受害人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经济损失。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可以通过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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