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产房变更承租人

房屋租赁
2022-11-05 21:4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的规定:满足这两个条件中的任一条件都可以变更承租人,一是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二是承租家庭因自身原因提出在申请家庭成员间变更承租人。
    法律依据:
    《公共管理租赁办法》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变更公房承租人需满足以下条件:新承租人名下无房,与原承租人在同一户口,新承租人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的。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公房承租权变更有以下几个条件: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同一户籍;
    3、为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此外,满足条件的当事人还须提出书面申请,在经过出租人同意后办理变更登记才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但这只是一部分的条件。公房管理部门(房管所)通常还要求拟变更公房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与承租人变更事宜达成书面一致,甚至有的还要求对其达成书面一致的情况进行公证,否则不予变更。但如果符合变更为承租人是两人甚至多人时,达成一致意见的可能性很小。而家庭成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的可能性也会很小,即使到法院起诉,法院对于公房管理部门(房管所)要求的条件也是尊重的。所以此时变更承租人的事情只能进行搁置了。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