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给人车刮了,留纸条联系方式了,属于肇事逃逸吗

交通肇事
2022-11-05 22:0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轻微刮擦肇事逃逸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逃逸当事人应当对造成的刮擦损失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行为人在主观上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或救助义务,驾驶肇事车辆或者遗弃肇事车辆,逃离道事故现场的;客观上有逃离现场的行为的,那么就会被认定肇事逃逸。具体的看实际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 把人车刮了走了属于肇事逃逸,肇事逃逸的法律概念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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