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问下,我结婚有两个月了,有同房,现在因为感情不好,我提出离婚,彩礼钱,那些要退吗

离婚
2019-04-21 09:25: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离婚后,彩礼钱一般不需要退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没有这两种情形时,一般法院认定彩礼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不应予以返还。而且女方用彩礼钱在登记结婚前购买的家具、家电、汽车、首饰等财产应视为女方个人财产,不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和女方沟通,告诉她你对这件事情的苦恼,没有感情,而且双方的性格又不合适,我也看不出她喜欢你,连电话也不打,有这样的情侣吗?工作也不好好工作,估计以后成家了,也不会持家。
    这样的婚姻以后也不会幸福啊,和女方多说说,两人感情上又不深,不存在谁亏欠谁,让女孩主动提出退婚最好。一`幸福的婚姻也建立在有一定经济基础下的,不然整天为柴米油盐烦的话,谈何幸福。

    二`婚姻中难免有争吵,但是一定要坚持不管怎么吵,都尽量不要有隔夜仇!
    三`婚姻中想要幸福,里面少不了双方的父母,把对方的父母当做自己的父母来爱,那样会为你的婚姻更有益,也对你以后的生活打基础。

    四`要坚持彼此尊敬`谅解`站在对方角度想的原则!
  • 您好!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解释中规定的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一起生活了的,就算共同财产,诉讼离婚可以分财产的方式分,如有证据证明女方有外遇,可以主张多分财产并要求给予损害赔偿
    鉴于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而且你的情况说的也不够详细,建议当面咨询,以维护你的最大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