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结婚证想要离婚但男方要赔偿精神损失费

离婚赔偿
2022-11-05 22: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一般不要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但当事人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法定过错的,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如果一方存在有法定的过错行为的,夫妻一方能要求离婚赔偿精神损失费。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没有结婚证就不能算离婚,只能算解除同居关系。男女双方可以先行补办结婚证,再进行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可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功的,可以交由法院进行判决。
    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孩子生长的原则进行判决,未直接抚养孩子的家长要依法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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