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店老板欠债不还可以保全对方财产吗

债务追讨
2022-11-05 23:01: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公司欠钱不还并且人去楼空的情况,债权人可以立即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若是债权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公司欠钱不还人去楼空的,债权人应当立即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若是债权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单位欠薪,如果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员工可以去法院办理财产保全。员工可以在起诉或者申请仲裁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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