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怎么更改出生证明

2022-11-06 06: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生证明可以改名字。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携带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更改姓名即可。如果是18周岁以下的人需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18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补办出生证明需要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具体流程为:

    1、父母携带个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新生儿出生医院的科室开具内容为当时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的证明说明;

    2、去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取一份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3、携带医院开具的证明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补办出生证明。
    法律依据:
    《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母婴保健法》第二十四条
    医疗保健机构为产妇提供科学育儿、合理营养和母乳喂养的指导。医疗保健机构对婴儿进行体格检查和预防接种,逐步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婴儿多发病和常见病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
  • 补办出生证明注意以下事项:
    1.需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需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2.领取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3.需要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或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4.需要新生儿父母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需要领证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第七条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补发办法如下:
    (一)未报户口前遗失的《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二)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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