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学校交了1000元定金,后来没有去该学校读,按理来说应该退还我的1000元定金,可是他说我没有去那里读,所以扣了200,这犯法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1-06 08:1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为定金具有担保属性,所以如果是因为自身原因,则定金不可以退。但如果是因为幼儿园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订立合同或者无法依约履行合同的,则可要求幼儿园方双倍返还定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培训定金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退的,并且是双倍退还。法律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被忽悠交了定金,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造成损失的,可以请求给予赔偿。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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