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作社法人死了,私人债务有谁承担

债务追讨
2022-11-06 08:3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该问题法人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履行自己职责所欠债务由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由于个人原因所欠债务死亡后由继承人偿还。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法人不会去世,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如果是指公司的法人代表去世,则公司的债务还是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 法定代表人死了,债务如果属于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进行偿还;如果属于个人债务,则由法定代表人的继承人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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