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父亲帮别人做担保,现在别人还不上钱,我父亲被列为法院失信人员了,对子女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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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担保子女没有影响,当事人为债务提供担保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但是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是由其个人财产承担,不会影响子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
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包括
抵押合同、
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
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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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人员对子女有影响,子女不得就读高消费的私人学校。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决定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
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
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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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失信人的子女的影响有,不得就读于就读高消费的私立学校,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等情形的,则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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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失信人的子女的影响有,不得就读于就读高消费的私立学校,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等情形的,则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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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