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冻结我公账,要通知本人吗?

2022-11-06 09:16: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院冻结个人账户后会议法律文书的方式通知个人。但如果是刑事案件,没有必须告知被冻结账户者本人的法定程序义务。是否告知,需要根据案件需要和实际情形而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刑事诉讼法》一百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第一百四十三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 如果法院冻结账户的,会通知本人。人民法院在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时,会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如果需要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法院还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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