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贬值损失费一般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
交通事故的
损害赔偿包括的是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的财产损失,而车辆的贬值是自车辆购买后就一直存在的,其极难举证,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贬值费的赔偿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