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把和对方的日常聊天记录发到网上,只带有网络头像,没有名字,算侵犯个人隐私吗

个人隐私
2022-11-06 09:3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别人侵犯自己的隐私权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为避免权利被滥用,责任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条
    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 被别人侵犯隐私权可以报警或诉讼解决。侵犯个人隐私属于民事侵权,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 侵犯个人隐私,可以去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平台投诉。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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