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全款房,离婚给女方,现在六年了,我后悔了怎么办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06 09:4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一套房产属于婚前个人全款房产的,一般归个人所有;属于夫妻婚后购买的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一致的,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判决;属于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归付首付的一方,对于婚后还贷部分以及增值部分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离婚的时候将所有的财产给对方然后后悔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法院查明当时双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没有欺诈或者胁迫等情形,法院不会判决重新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离婚时把财产全部给对方后悔的办法: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且协议尚未生效的,可以随时反悔,但如果协议已经生效的,只要是能够证明当时在订立该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着欺诈胁迫等情形,便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