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前前夫用我身份证办的信用卡,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现在都欠款三万多了,我都结婚了,现在该怎么办?

信用卡纠纷
2022-11-06 10:03: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要起诉离婚,可结婚证丢失的情况下,如果仅遗失一本的情况下,可以凭另一本结婚证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如果遗失两本的,可以凭结婚登记档案或结婚登记记录证明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 丈夫欠女方父母的钱,女方要离婚想讨回债务的,有权请求其返还借款,如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民法典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当事人在离婚前可以按照下面的方法处理信用卡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债务人自行处理。但如果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当由双方共同处理。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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