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怀孕闹离婚流产侵犯老公生育权吗

起诉离婚
2022-11-06 10:1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侵犯生育权可以主张离婚,因为此原因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当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三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擅自流产不构成侵犯丈夫生育权。妇女有生育自由,是否生孩子任何人不能干涉,即便妻子擅自打掉孩子,丈夫以侵犯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法院也不会支持。如果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起诉离婚的,法院调解无效后会判决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三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 女方擅自流产,男方能要求离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发生纠纷,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三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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