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证有什么用么

房屋产权
2022-11-06 10:2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证的用途:
    1、能进行转让、赠与和继承
    2、可以进行质押、典当等;
    3、证明依法对自己房产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权利;
    4、住房制度改革、旧城改造、房屋拆迁时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房产证是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所有权人凭房产证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房产证一般分为《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房地产权证》等。房产证是由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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