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到审查所需的时间是不确定的,每个案件都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涉案人员的数量、诉讼要求、
证据收集等而花费不同的时间。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应在六个月审结,可申请延长。
简易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