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已经被法院拉了黑名单,另外的债权人还能起诉我吗

债务追讨
2022-11-06 11:2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欠钱被起诉了一般不会进黑名单,但如果欠款人是案件的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等情形的,则法院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部分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如果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能开庭。如果其他债权人承担该诉讼行为的,该诉讼行为对其具有效力;如果其他债权人不承认的,则没有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如果部分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只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就可以开庭。如果其他债权人承担该诉讼行为的,该诉讼行为对其具有效力;如果其他债权人不承认的,则没有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