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带孩子没住房能申请低保吗

2022-11-06 11:4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低保需要下列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例如其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与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等。申请人需要准备好上述证明材料,才能去申请享有低保待遇。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 办理低保需要以下材料: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劳动部门、残联颁发的伤残证、指定医院出具的劳动能力状况证明;用工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性收入证明;学生证、入学通知及学生就读学校的有关证明;其他。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 离婚了可以办低保,但要符合以下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
    2.尚有一定收入的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