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
仲裁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向
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的执行庭依法具有强制执行的权力。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