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失信人把钱还了,对征信有影响吗

2022-11-06 12:31: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原债务人偿还债务或者你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在个人征信记录在五年后就会被删除,就可以恢复正常征信。如果原债务人或者担保人尚未还清债务,担保人将一直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一般会被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也不排除法院会进一步采取强制措施执行现有财产。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执威慑制度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 失信被执行人的个人征信不存在恢复问题,征信的相关记录会一直存在,只是失信人还清欠款之后,不再存在欠款等信用问题,也可以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征信审核。征信就是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个人或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其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一种活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若失信人真没钱,可将名下的动产、不动产、股票、投资项目,拿来转让或拍卖,将拍卖或转让的资金,用来偿还债务。或者直接将资产交给债权人,达成以资抵债,或者分期付款,如果还是没有以上财产那就延期执行或先中止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执行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