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书丢了到哪里补办

协议离婚
2022-11-06 12:3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与离婚证一样,可以拿着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补办。如果还没办理登记的,重新写一份就可以了,不需要进行补办。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离婚协议书丢失可按如下方式予以补办: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拿着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补办。如果还没办理登记的,重新写一份就可以了,不需要进行补办。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离婚协议书丢了民政局会给补办的。因为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时,有向民政局提交过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只要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民政局就可以根据登记记录补办,并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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