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钱欠债不还开庭被告不到场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2-11-06 12:4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权人起诉他人欠钱不还,如果对方在开庭时不到庭的,法院可依法作出缺席判决。而判决生效之后,被告人应当及时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起诉欠钱不还的人被告不出庭的,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如果是必须出席的被告,人民法院经过两次传票传唤依然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 欠钱不还起诉被告不出庭的,如果是必须出庭的被告,经过两次传票传唤依然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则法院可以进行拘传,如果不是必须到庭的被告,经过两次传票传唤仍不到庭,则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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