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收养证明要怎么办理

子女抚养
2022-11-06 12:5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领养证的办理为:当事人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健康证明等资料,将证明相关证明和资料提交给登记部门,再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收养申请书,之后进行审查,审查完毕以后即可颁发领养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收养证按照以下程序办理:收养人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对收养人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条件的,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办理收养公证的,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不得委托他人办理。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证件: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被收养人的近期一寸照片;提交收养子女的申请书,该申请书应在所在单位进行盖章确认,申请人还需提交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依法办理收养公证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