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子人伤事故怎么才能让保险公司全额赔付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06 12:5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车祸,当事人负全责的,应该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如果车辆已经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三者险,先由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肇事者继续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车祸全责保险公司的赔付是先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然后保险公司在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再由保险公司在收到材料之日起5日内做出核定,属于保险责任的,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最后在协议达成后的10日内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 在交通事故自己全责的情况下,对于造成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对于不足的部分先按照商业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果仍然不足的,由自己赔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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