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了两年社保突然病世了,有什么补偿的吗?

社会保险
2022-11-06 13:40: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保不对意外死亡进行赔偿,若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如果是职工因工意外死亡的,可以根据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补偿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配偶每月4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参保人员意外身亡的,养老保险会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一般社保是没有死亡赔偿金的。社保只能对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在社保规定的报销范围内按一定比例给予报销。如果一个人如果因突发性疾病或严重意外事故直接导致死亡,其间并没有发生医疗费用,是得不到社保补偿的。
    法律依据:参保人员意外身亡的,养老保险会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一般社保是没有死亡赔偿金的。社保只能对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在社保规定的报销范围内按一定比例给予报销。
    如果一个人如果因突发性疾病或严重意外事故直接导致死亡,其间并没有发生医疗费用,是得不到社保补偿的。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交社保中途死了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携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社保交满15年之后,死后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累计余额一次性支付给配偶、子女等合法继承人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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