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离婚,子女跟随母亲生活,户口本在一起

2022-11-06 14:14: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户口,由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关于子女呢,首先关于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可以随父亲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可以随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例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可以随父亲生活。以及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随父亲生活。哺乳期后的子女,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考虑子女意见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