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第二次起诉程序怎么走

起诉离婚
2022-11-06 14:20: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第二次起诉程序为:起诉、受理、调解、审理、裁判、执行。即与第一次诉讼相同,且在第一次诉讼中,调解和好、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原告无法提供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程序应按下列步骤走:
    1、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
    2、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
    3、法院受理案件后向被告寄送起诉状副本,要求被告在规定期限内准备答辩状;
    4、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
    5、调解无效的,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程序是:首先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法院受理案件后向被告寄送起诉状副本,要求被告在规定期限内准备答辩状;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调解无效的,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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