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离婚父亲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姑妈可以争夺抚养权吗

子女抚养
2022-11-06 14:2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争夺抚养权的方式:当事人可以提供自己具有经济收入、居住条件、教育条件等相关优势的材料,以及对方存在患有严重疾病、不履行抚养义务等不利于子女成长等相关证据争夺抚养权。而监护权一般无需争夺,因为即使子女由一方抚养,另一方也享有子女的监护权,法律撤销其监护权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 子女抚养权归父亲,需要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 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手段有:
    1、证明本人的收入水平、教育背景等情况,更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
    2、证明子女更愿意跟本人一起生活居住;
    3、证明对方的实际情况相比较而言,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