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儿子被网络平台诱骗未成年消费

网络诈骗
2022-11-06 15:0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诱导未成年人消费一般不犯法。诱导未成年人消费一般商品或该未成年人承受范围内的合理商品的,不违法,如诱导未成年人消费文具、书籍、低价的玩具等,但如果诱导未成年人消费数额巨大的,则属于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为人作为教唆犯,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诱导性消费不存在欺骗行为。一般的诱导不是违法行为也不是犯罪行为,因为营销的目的就是让更多的人进行消费,特殊情形下对于老年人或者小孩等弱势群体的诱导可能构成不道德的销售行为,对于小孩可以通过撤销合同来处理。
    但是如果使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并且处分了自己财产的,则可能会构成诈骗。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法律没有对未成年消费限制有规定,但是未成年消费应当与其智力认知水平相符,否则,其行为就需要监护人进行追认,追认了以后就有效,如果不予追认,那么未成年人所发生的民事行为就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