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是这样的,我朋友是做客服的,在正常的与其交流的时候,对方进行了,言语辱骂。并且多次提到要求我朋友跳楼等词,请问我冒充网警,要求他进行道歉,有什么事吗?

名誉毁谤
2022-11-06 15:14: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在网络上辱骂他人属于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辱骂他人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警察可以依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四十二条,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网上辱骂情节严重可构成侮辱罪。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四)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五)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其身心健康的;
    (七)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 首先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拨打报警电话,协商过程中的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均可作为骚扰的证据;或者受害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停止骚扰。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骚扰人依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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